网络营销战略
开创新领域,成就主导地位
在互联网上,具主导地位的网站将获得压倒性优势,不仅会享有绝大部分的顾客,也会令竞争者处于极大的压力之下,所以,主导一个领域毫无疑问的成为网络营销的首要目标。而成就主导地位的最佳战略就是去开创一个新领域,成为新领域的第一者是互联网上最普遍的成功原则。
开创新领域在目前的互联网上从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,究其原因,许多人认为成功的秘诀在于比竞争者做的更好。做的更好本身并没有错,在信誉极为重要资源的互联网上,任何一个商业网站都应该尽可能的让顾客更满意。但问题在于,如果不是某个领域的第一者,做的更好的同时则意味着“跟风”,一个跟风者是难以吸引顾客的眼球和让其相信你做的更好的,从而也就无法动摇第一者在顾客心灵中的优势地位。
对于任何产品或服务,人们的头脑中早已存在明确的首选,比如,买书会上当当网,网上支付用支付宝,并且倾向于保持这种选择。一方面是因为并没有觉得这些网站有什么明显的不足,保持现有的选择,要比花费精力和时间去比较哪个网站更好要容易的多;另一方面,这些网站大部分人都在使用,换言之,即是所在领域的领先者,而领先者的产品和服务当然会被认为更好。若非出现某种新东西,能够带来完全不同的好处或全新的体验,否者难以进入顾客的视线范围。
而第一个去做,则要比做的更好更容易被顾客所认识。当你开创一个新领域,这个时候还不存在竞争者,你只需要做的是不断吸引顾客来关注这个领域。同时,第一者也应该欢迎竞争者的出现,以至于共同扩大市场,而不要害怕竞争。因为第一者本身就是潜在的领先者,当其他人看到市场的前景不断涌入之后,第一者会被顾客视为开创者和先锋,反之会视其他竞争者为跟风和模仿者。如果能够充分发挥这种有利认知,不断的击败竞争者,就可以建立起强有力的领导地位。
所谓领导地位,是指拥有了最大的市场分额,这就会在顾客心理上产生一种决定优势:人们通常认为只有最好的产品才能赢得市场,即便也有例外,但是大部分人都选择你,那么我选择你总不会错的。简言之,人们更相信和愿意购买领导者的产品。而其他竞争者要获得销售,不得不提供更为低廉的价格,但这就会趋向零利润和低质量的边缘。因为我们知道,在互联网上即便是领导品牌,价格大多是非常便宜的,不然人们为什么选择网上购物呢?而且领导网站也有更实力降低价格并且还保持赢利。所以,一个网站之所以强大,并不在于其提供了更好的产品或服务,而是因为在顾客心灵中的领导地位。
《顺应认知才能赢得顾客》一文中谈到,在一个领域的初期,通常各个商业网站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,只是顾客的看法有所不同。真正导致实质差异出现的是获得主导地位后,领先网站不仅仅赢得了顾客,也赢得了资源投入的能力和信心,从而在产品和服务进化上逐步的远远超越竞争者,和竞争者之间的距离就会成积数般的扩大,以至遥远的难以跨越。所以,领先者总是能够长期、持续的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。只要我们看一下百度、阿里巴巴等网站,以及他们的竞争者,就会立即承认这一点。
由此可见主导地位的重要性,而率先进入一个新领域,又是通往领导宝座的最佳路径。许多互联网公司运用这个强有力的战略而获得巨大的成功,比如:阿里巴巴,第一家B2B电子商务网站;亚马逊网站,第一家网上书店;当当网,第一家中文网上书店。
但这并非不是说,成为第一就会自动变成新领域的领导者,而仅仅是获得了成为领导者的最大机会,如果成为第一不能成为顾客的首选,那么做第一也没有任何优势可言。Google并非第一个搜索引擎而同样获得巨大的成功,原因在于第一个搜索引擎把自己转变成了一个综合性的门户网站,但搜索引擎的成功则要归功于从门户网站分化而来。另外,没有被顾客认识到的第一也毫无意义,成功的网站可能是事实上的第一,也可能不是,但这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第一个让顾客认识到你。
所以要想成功,开创者必须体现出应有的身份,不断把网站和产品信息传达给更多的目标顾客,不断进化产品和服务。一言以敝之,不要让竞争者有取而代之的机会。为此,你所关心的焦点是市场地位而非利润,因为利润最终将属于获得主导地位的网站。反之,某一领域尽管已经存在若干网站,但如果还没一家在顾客的头脑中建立起领先地位的共识,则不必成为开创者也能有成功的机会。
做第一要赢得顾客,首要的事情就是找到这个新领域的竞争对手。因为任何新业务必须依靠和传统业务的竞争才能成为顾客的选择,若没有竞争,也就没有市场。以买书为例,在互联网出现之前,我们并不是就买不到书了,而是在实体书店购买,接着,网络书店出现了,但要创造顾客,必须提供“选择在网上而不是网下买书”的理由,这就是说,网络书店必须与实体书店竞争才能赢得顾客。而要想在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,网络书店必须把自身的优势建立在实体店的固有弱势之上,换言之,就是站在竞争对手的对立面,这一点在《竞争优势源于对立》一文有详细阐述。
还需注意一种非常重要的趋势,任何成功的互联网业务都无不是源于既有领域的分化,而随着市场的发展,任何领域都必然分化。例如,淘宝从全球性拍卖网站ebay分化出中文拍卖网站,盛大从门户网站中分化出网络游戏……分化是商业界的定律。互联网上的分化机会是无穷的,许多传统业务分化出网络业务的分枝,这些网络业务也将进一步分化,这就意味着更多的成为第一而创建成功网站的机会。
最好的战略,总是先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,然而再迎接竞争的到来,所以能够掌握成功的决定权;而失败的战略往往是盲目的加入激烈的竞争,然后企图做的更好侥幸成功。所以,在网络营销战略中,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法则莫过于创建一个你能第一个加入的新领域,然后迅速建立起主导地位。除非竞争者都采取了不正确的网络营销方法,否者绝不应该跟风。
更新日期: 2010-07-11
作者: 白蹄乌
修订: 1.0